

朱健香,男,1998年4月生,广西南宁人,法学博士,现为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广西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研究方向,聚焦法律人类学、民族习惯法、乡村治理、法学教育等研究领域,在《广西民族研究》《民间法》等刊物发表论文10篇,主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级科研项目等10余项。曾赴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访学交流,在国际、国内学术论坛进行学术汇报20余场,应邀为各级党员干部群众开展理论宣讲和专题培训10余场,获评国家奖学金、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研究生“学术之星”各类荣誉2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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