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1日上午,法学院院长郭剑平率团访问老挝万象市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并与老挝最高人民检察院续签合作协议。国际文化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负责人随团出访。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翁·劳里(老挝语:ລີວົງ ລາວລີ)携本单位对外合作局、人事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会客厅会见代表团一行。李翁·劳里在致辞中热烈欢迎代表团到访,感谢中国人民长期以来对老挝人民的帮助,并对我校法学院在检察人才培养方面给予老挝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大力支持致以诚挚谢意。她指出,中老友谊源远流长,老挝最高人民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与广西师范大学的合作关系,期待在新形势下双方合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她还向代表团转达了老挝最高人民检察院前检察长,我校名誉博士赛萨纳·阔普同先生的问候与祝福。
郭剑平感谢李翁·劳里的热情接待以及赛萨纳·阔普同先生的问候与祝福。他表示,我校始终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深化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他介绍,我校法学院已为老挝检察系统培养了大批法律人才,其中许多人已成为各级检察院的骨干力量,成为沟通中老法律实务、服务两国人民的重要桥梁。他表示,学院愿与老挝最高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合作,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支持力度,为促进中老关系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随后,双方举行合作协议续签仪式。老挝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邦坦·邦塔维莱(老挝语:ບຸນທັນ ບຸນທະວິໄລ)主持仪式。此次续签在多年友好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人才培养、学术交流、法治研究等领域的合作内容,为中老法律领域交流合作搭建了更为稳固的平台。
访问期间,代表团专程看望了我校法学院在老挝检察机关工作的校友,详细了解其工作近况与生活状况,对校友们扎根岗位、服务老挝法治建设的贡献予以充分肯定,同时鼓励大家积极做好中老法律交流的桥梁纽带,推动两国法学领域互动合作不断深化。
此次老挝最高人民检察院之行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自老挝新任检察长就任以来,我校首次组团访问老挝最高人民检察院;二是此次访问进一步巩固了双方合作基础,为未来深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推进中老法治交流合作构建了更为坚实的平台。
(图文/韦凯宏 审核/毛丽君 陶斌智 郭剑平)

郭剑平院长与李翁·劳里检察长会谈

会谈现场

代表团与李翁·劳里检察长以及与会老挝最高检各部门领导合影

双方互赠纪念品(一)

双方互赠纪念品(二)

续签合作协议

代表团看望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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