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广西师范大学的相关招生政策,现将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调剂专业、条件及程序
(一)调剂专业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如下专业有调剂名额:
专业 | 学科方向 | 缺额数量 | 分数要求 | 备注 | |
全日制 | 法学 030100 | 不区分方向 | ≥30 | 总分≥311分,单科(满分100分)≥37分,单科(满分150分)≥56分。 | |
法律硕士(非法学) 035101 | 不区分方向 | ≥30 | |||
法律硕士(法学)035102 | 不区分方向 | ≥40 | |||
非全日制 | 法律硕士(非法学) 035101 | 涉外法治 | ≥19 | ||
法律硕士(法学) 035102 | 涉外法治 | ≥20 |
我院只受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上提交的调剂申请。我院首批全日制法学、全日制法律硕士、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申请开放时间为4月8日0时起,开放12小时。届时,符合条件且有调剂意愿的考生按要求申请调剂。
(二)调剂条件
1.符合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以及学校调剂方案、复试方案规定的专业报考条件和专业技能要求。
2.考试方式必须是全国统一考试,且统考外语科目必须为英语语种。初试成绩达到《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 类考生),并符合我校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规定的复试资格分数线和相关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我院按一级法学学科招生,调剂应在同一一级学科类别(即专业代码前4位要一致)。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入专业考试科目数应与调出专业考试科目数一致。
5.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不接受其他专业调入。报考相同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可相互调剂。
6.调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7.申请调剂者有较强的法学外文资料阅读理解能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A 证、科研成果及国家级获奖等优秀条件的,按其难易及重要程度,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请在研招网调剂系统的申请备注中如实注明,复试时核准原件)。
8.调剂考生除需满足我校调剂基本要求以外,还需符合我院的调剂系统中设置的条件,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我院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即使已接收我院发送的复试通知,学校也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调剂程序
1.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各类考生在调剂系统中向我校提交调剂志愿申请。
2.我院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为确保调剂过程生源稳定、公平,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查看调剂要求,在志愿锁定时间内我院不予解锁。
3.我院复试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对已提交调剂申请的考生进行阅档,按教育部政策及专业要求择优遴选调剂考生,并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 4 小时内(不含当天22:00 —次日8:00)登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回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院将有权拒绝其再次复试申请。
二、复试及录取工作
我院调剂复试时间为4月11-14日(具体安排另行公布),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在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第二文科楼法学院进行,逾期未参加复试视为放弃。具体复试及录取办法见我校研招网通知及我院官网通知,调剂考生的复试方式、考核内容及要求、录取规则等,均与一志愿考生要求一致。
经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院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递补录取其他考生。“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编:541006
(二)招生联系电话:0773-5816086
(三)学院纪委电话:0773-3669001
注意:我院未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代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若有请及时向我校或公安机关报告。
如教育部、教育厅和学校下发新的政策规定,以新规定为准。请考生及时查阅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最终调剂缺额以调剂系统公布或上级下达招生指标为准。未尽事宜,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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