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师范大学东盟法研究中心(Research Center for ASEAN Law at 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是广西师范大学于2025年11月19日批准成立的校级研究机构,主要是以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为主要依托,同时汇聚校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众多专家学者组织成立的以东盟法研究为使命的学术研究团体。
目前,中心主任由法学院李伯军教授担任,中心副主任由法学院吴高教授、雷秋玉教授、李志锴教授担任,中心秘书长由黄运康副教授担任。中心团队成员主要来自于本校法学院/律师学院相关教研室、校内其他兄弟院系以及校外相关院校、法院、检察院及律所等相关单位。目前,中心挂靠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为推动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以及广西打造面向东盟开放合作新高地,开展涉东盟法领域的学术研究正变得日益重要。
基于上述背景,中心主要服务于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以及广西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开展有关涉东盟法领域的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以及法律服务工作,努力促进涉东盟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交流与合作,为我国企业进军东南亚市场及相关政府部门提供东盟及东南亚国家法律层面的智力支持。
中心工作目标领域主要包括三个:(一)努力开展有关东盟区域国际法学(主要包括东盟国际法、东盟国际经济法以及东盟国际私法)以及东盟成员国国别法等具体领域的学术研究工作;(二)积极开展有关涉东盟法领域问题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及相关法律服务工作;(三)主动开展有关涉东盟法领域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
自成立以来,中心正积极有序开展有关涉东盟法领域的学术研究、对外合作交流以及人才培养工作,目前已联合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广西涉外法律服务研究院以及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创办《东盟法评论》学术集刊,热忱欢迎海内外社会各界同仁与中心开展有关涉东盟法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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