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由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主办,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承办的“独秀法学大讲堂”第五十七讲在雁山校区模拟法庭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史彤彪以“被法律人误读的七个常识”为题做学术讲座。讲座由学院副院长李德进主持,院长郭剑平与谈。
史彤彪围绕丛林法则的解读,人治与法治的区分,伏尔泰、霍姆斯大法官以及卢梭关于自由的名言,法律体系的含义与用法,法无授权即禁止之原则等七个被法律人误读的常识逐一展开阐述。互动环节中,史教授与同学们就相关问题进行讨论,现场气氛热烈。
郭剑平作总结讲话。他对本次讲座的学术价值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长期以来对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科建设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期待未来两校学术交流进一步深化。
本次讲座通过解构常识性误区,拓宽了师生的学术视野,激发了法学研究的创新思维,为法学院营造了浓厚的学术氛围,也为法学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结合提供了新思路。
(图/张雯均 文/张宇东 审核/毛丽君 李德进 郭剑平)
史彤彪教授主讲
师生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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