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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师生赴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瑶族习惯法文化调研
  • 发布时间:2024-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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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我院刘训智副教授带队赴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就《广西瑶族环保习惯法赋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现路径研究》中的研究问题,开展瑶族习惯法文化调研活动。

座谈会上,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聂华宇首先对调研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法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工作现状以及未来的规划。随后,双方就瑶族习惯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应用进行交流。刘训智指出,应当秉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充分挖掘瑶族习惯法的文化内涵和社会价值。同时,要发挥瑶族习惯法对国家制定法的补充作用,结合当地民族生活的实际情况,探索出更加贴切、有效的新办法,以促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

调研组一行参观了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详细了解了独具特色的“瑶姐姐”调解室、家事法庭以及服务企业法官工作站的基本情况、功能定位和建设成效等相关情况。

此次调研活动不仅深化了我院师生对瑶族习惯法文化的认识,也为课题研究的进一步推进构建了坚实的实践基础。未来,我院将继续加强与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合作与交流,强化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紧密结合,共同促进瑶族习惯法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发展,为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


 (图文/李奕昕 审核/杨祝顺 郭剑平)


座谈会现场

调研组一行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