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5日下午,由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主办、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承办的“独秀法学大讲堂”第四十六讲在雁山校区模拟法庭举行。学术讲座题目为“民事诉讼中的实体与程序”,本次讲座由西南政法大学唐力教授主讲,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雷秋玉教授主持。法学院师生近150人参加本次讲座。
唐力教授以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关系、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多数人之债的诉讼构造以及代位权实现的程序问题为重点对民事诉讼中的实体与程序展开了系统的阐述。在诉讼实践中对于个案的审理首先需要解决的是程序问题,程序问题未解决,实体判决就无法作出,在理论上形成了诉之成立、诉之合法、诉之审理的裁判结构。唐力教授以诉之成立的法定条件展开讨论表明民事诉讼中程序与实体从起诉一开始便交互影响、互相渗透,比如主管问题、当事人适格等,无不存在两者的交叉融合问题。此外,通过分析多数人之债的诉讼构造和代位权实现详细讲述了诉讼实践中所面临的实体和程序方面的问题。
在互动环节,唐力教授和雷秋玉教授以及同学们进行了深入交流。唐力教授针对同学们提出被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性质、缺位原因以及审执分离等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雷秋玉教授强调了对实体和程序关系研究的重要性,并鼓励同学们积极思考理论与实践之间相关问题。
本次讲座使同学们对民事诉讼中的实体与程序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于今后的学术研究也有了更清晰的方向。
(文/周圆 图/赵雪敏 审改/李德进 郭剑平)
主讲人:唐力教授
主持人:雷秋玉教授
师生合影留念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