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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法学院
【清廉法学院】建设清廉社团,服务学生成长——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清廉学生社团建设
  • 发布时间:2022-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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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以化人,廉以养德。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以理想信念强基固本,以廉洁文化启智润心,建设“清廉学生社团”能够让广大团学干部和学生社团成员形成向上向善的价值取向和敬廉崇洁的思想品质,进一步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积极健康的文化意识形态向纵深发展进步。近年来,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廉洁师大”建设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清廉学生社团”建设,形成了一系列建设清廉学生社团的经验与做法。

一、教育醒廉——建设风清气正的廉洁教育阵地

源洁则流清,形端则影直。唯有正本清源、志向高洁,才能清廉自守、清风劲吹。因此,推进廉洁文化建设,首先要筑牢理想信念高地。根据学校《关于大力推进新时代“清廉师大”建设实施方案》和学院关于推进清廉学院、清廉社团建设的要求,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制定了以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目的,以提高社团廉洁建设水平为着力点,以法学特色实践教育为特点,建设“心有廉、行有规、成有方”的高质量学生社团的总体思路。依托我院习近平法治思想讲习所、法律援助中心(广西师大站)两个重要载体,以廉洁思想教育为主要抓手,加强思想引领,在学院法律援助中心、小天平普法、雏雁护航队、法学院辩论队四个社团成立社团团支部,开展了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会、习近平讲故事(清廉篇)主题读书会、普法下乡、干部纪律培训会议等一系列思想引领活动,着力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讲习所”为平台的廉洁教育阵地。

二、制度固廉——打造共融联动的“三全育人”建设品牌

首先,在学院党委领导,学院团委具体指导下,我院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学生活动管理办法》,严格制度管理,制定了《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从社团管理、指导教师选聘及社团奖惩三个方面对学生社团进行规范化建设提供依据。其次,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完成社团干部选聘和考核工作,开展社团考评大会推动社团高质量发展。最后,以清廉社团建设推动第二课堂和学生社会实践发展,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培育出“雏雁护航队”、“星火法援”等学生实践品牌,在全院形成学法、用法、普法清廉风气。

三、文化养廉——弘扬倡廉守廉的廉洁文化

风清扬正气,廉洁润初心。学院历年来高度重视廉洁文化建设。一方面,聚焦学生社团干部廉洁风气建设,通过参观学校廉政教育基地和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在社团干部中坚决杜绝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之风,打造知法守法、清正廉洁,讲奉献、敢担当的社团干部典型,抓严抓实干部队伍建设。另一方面,注重专业品牌建设与廉洁文化教育宣传相结合,在“金剑之光”法律文化节中开展案例分析大赛、普法宣讲比赛、法律电影赏析等活动,大力弘扬廉洁文化,形成倡廉守廉的良好氛围。

四、阵地培廉——搭建供需平台,发挥专业优势,助推文明校园建设

紧扣法学专业特点,聚焦社会发展痛点,搭建高校法学院与社会资源供需平台,学院社团致力于提升社团质量、扩大辐射影响。在学院党委大力支持下,雏雁护航队和与市、区两检共建“法治建校园”项目,服务学校和全市中小学校法治教育。承办中国扶贫基金会“公益未来”两个公益实践项目,获赠资金14万元,支持28支公益团队完成落地实践。法律援助中心与校工会和资源县司法局共建“普法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各个学生团队获省级奖项10项,社团负责人和成员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超过30项,学院荣获广西高校唯一的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大力推动学生成长成才和法治文明校园建设。

据悉,法学院将以“清廉社团”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学生社团骨干的政治意识、进取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学生诚信教育,营造清廉校园良好氛围,为培养独秀法学学子培根铸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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