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首先,祝贺您即将加入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大家庭,为了做好相关工作,请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请在4月29日前将《政治审查表》(一式一份)发送盖章扫描电子版至法学院邮箱(15217988654m0@sina.cn)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录取,纸质版于入学报到后交给法学院存档。注: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以联系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基层社区或村委会等部门证明盖章,应届生加盖二级学院党委公章即可。
二、学校统一制式调档函请各位拟录取考生自行下载附件。
非定向就业生,档案所在单位于7月15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含党员档案)归齐后寄到我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只接收以机要件投寄或EMS高校学生档案专用通道投寄,严禁平邮或自带),应届“双少生”参照此条办理。
档案寄送地址:广西桂林市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档案馆(图书馆北侧9楼922室),邮政编码:541006,联系电话:0773-3637335(学生档案二室)。档案接收情况可登录我校档案馆网页查询。
定向就业生不寄人事档案。纸质版《政治审查表》于入学报到后交给法学院存档。
附件一:调档函.pdf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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