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关于遴选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实施办法》、《广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我院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提交申请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在认真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对学院通过评审结果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一、通过评审的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人员:
1.国际法学:李庆灵
2.诉讼法学:苏方元
3.知识产权法:吴高(校图书馆)
4.社会学:赵巧艳(漓江学院)、旷永青(校党委办公室)
5.国际政治学:吴世韶
6.中外政治制度:龚晓�
7、行政管理:赵铁
二、通过评审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人员:
1.法律硕士:陈志文、苏方元、潘庆、李延(研究生学院)、吴高(图书馆)、谭智雄(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朱志勇(桂林市检察院)、秦艳(桂林市检察院)、文明(桂林市检察院)、蒋杰(桂林市检察院)、唐松(桂林市检察院)、蒋涛(桂林市检察院)、沈伟东(广西期刊传媒集团)
2.社会工作:赵锦山
3、公共管理(MPA):赵铁、罗晓俊、李文军、向月应、邹贵勉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7年5月26日开始至5月31日为止,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6月1日前交到广西师范大学田家炳办公楼419办公室,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邮箱:2413115404@qq.com/120743349@qq.com。监督电话0773-5832735/0773-3699665。公示期满后,将公示人员名单上报学校,经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最终评定。
法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学位委员会
2017年5月25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