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院长陈宗波教授、院长助理郭剑平教授应自治区文化厅的邀请,参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灵渠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专家讨论会。
灵渠建于公元前214年,是我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正在申请世界文化遗产。自治区政府希望通过立法,保护这条在我国历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的古老运河。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灵渠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立法意见。
参加这次专家讨论会的单位有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文化厅政策法规处、自治区文物局、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兴安县文化旅游局等。在专家讨论会上,陈宗波教授与郭剑平教授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灵渠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立法目的、立法依据、保护范围、保护管理体制、保护规划、水体保护、生态保护、禁止行为、法律责任等内容的完善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与会专家的肯定与邀请单位的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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