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5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王广辉教授应邀到我院讲学。王教授在比较宪法学和宪法学的研究方面享有很高声誉,这次在雁山校区2-210教室为广大师生作了题为“宪法中的社会国家问题”的学术报告。法学院教师以及2011级、2012级全体研究生参加了学术报告会,学术报告会由副院长黄竹胜教授主持。
在报告中,王广辉教授以其理论深度和广阔的视野,用简明扼要的语言讲述了宪法中的社会国家问题。在讲座伊始,王教授深刻分析了社会国家的基本问题,厘清了社会国家的概念,阐明了社会国家的基本内涵;紧接着,王教授生动细致地描述了我国宪法中体现社会国家内容的规范,并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分析了我国宪法社会国家内容实现的路径,最终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讲座最后部分王广辉教授与师生们进行了良好的互动,从宪法的角度,深入探讨了社会转型在当代国家需要什么样的政府等问题。 报告会在和谐热烈的氛围中落下了帷幕。
学术报告会的举办增强了法学院的学术氛围,激发了广大研究生的学术热情,促进了我院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的开展。
(文/丁龙 图/谭橙 王琦)
王广辉教授讲座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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