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开展“东莼讲堂”教学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如何融入刑法分论教学
发布日期:2025-11-14 | 阅读数:10
11月12日,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办、法学院承办的“东莼讲堂”教学培训第200场讲座在雁山校区行政南楼515教室举行。学院教师吴裕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如何融入刑法分论教学”为题作经验分享。学院师生代表30余人参加此次活动。
吴裕飞首先介绍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如何融入刑法分论教学”这一主题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刑法分论教学,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举措。随后,他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刑法分论的内在关联。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刑法分论的价值追求与此相契合。刑法分论通过研究对犯罪行为的准确定罪量刑,促进人民合法权益获得有力保障。最后,吴裕飞分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刑法分论教学的路径。在刑法分论教学中,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将“以人民为中心”等理念融入具体罪名的讲解之中;同时,在课堂中引入典型案例,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刑法分论的知识。
此次“东莼讲堂”教学培训活动,不仅为教师们搭建了交流学习、共同成长的平台,也为培养更多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学院将不断探索创新,推动法学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为全面依法治国事业贡献更多的智慧与力量。
(图文/吴裕飞 审核/毛丽君 陶斌智 钟婉莹)

教学培训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