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学院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进学院各族师生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的认同,法学院团委组织师生于4月16日赴桂林市灵川县大圩古镇开展了“民族团结我同行,各族师生一家亲”主题活动。参加此次活动的成员有法学院团委书记颉晓凯老师及壮族、瑶族、苗族等四十余名学生。
师生们通过参观大圩古镇,体验了传统民歌、扎染工艺、古法手工编织与雕刻技艺,感受千年古镇大圩的民族风情与浪漫。在参观过程中,我们还通过抛绣球、同心环等游戏促进了各自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展现了团结一家亲的和谐氛围。
我院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团建活动,加深了法学院/律师学院各族学生之间的交流、交往、交融。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做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守护者。
师生们在本次活动中,学习民族文化、感受民族魅力、传承民族精神、拓展民族文化视野、丰富民族文化生活、增强民族文化自信、提升民族文化素养,同时也展现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师生们坚守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立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信和自觉。
(文/韦萌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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