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科研项目2020年结题通知
各位2017、2018年立项的研究人员:
根据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广西重点研究基地)2017年度课题申报公告》、《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广西重点研究基地)2018年度课题申报公告》及各项目申报书的申报条件的要求,我中心现对2017-2018年立项的科研项目开展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的项目范围:
1.2017年立项的科研项目。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题材料,未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可申请延期一年,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延期结题申请材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项材料,将视为自动终止项目研究,本研究中心予以撤项处理,适当追回资助经费,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情况。
2.2018年立项的科研项目。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题材料,未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可申请延期一年,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延期结题申请材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项材料,将视为自动终止项目研究,本研究中心予以撤项处理,适当追回资助经费,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情况。
二、结题要求: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的要求相符,且不低于《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课题研究管理办法》(注:2017年以后立项的课题须依该管理办法执行)、《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广西重点研究基地)2017年度课题申报公告》、《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广西重点研究基地)2018年度课题申报公告》所规定的结题条件。
2.结题的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须标注项目资助类别,如类似“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XX年度XX课题”字样,并附上课题编号。
3.申请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并附上相关结题支撑成果材料(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研究总报告等),按照以上材料顺序统一装订成册。
4.凡被撤销的项目,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将追回已拨付经费剩余部分,并限制相关人员以后课题的申报。
5.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本次结题材料或项目延期申请书请使用EMS邮政专递寄至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中心邮箱,其中佐证材料的电子稿请做成PDF文档,结题材料或延期申请材料的文件名为:年度+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
6.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以后每半年受理一次结题申请,立项者可分别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将材料邮寄至我中心,申请结项。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联系。联系电话:陈老师13647739897、刘老师 18076761276(微信同号)。
附:
1.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邮箱:gxfzyjzx@126.com。
2. 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通信地址:
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第二文科综合楼北楼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1003办公室
附件:
附件1: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2: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科研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doc
附件3: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2020年底拟结题项目清单.xlsx
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