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琳,法学博士,副教授,任职于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自2007年7月起从事法理学、法律职业伦理学等课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出版学术专著1部,在《广西民族研究》《社会科学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主持并完成2020年度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重点项目“广西侗族习惯法文化在乡村治理新体系中的影响研究”,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此外,主持多项教学改革项目,包括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一般项目(A类)《法学专业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优化的研究与实践——以广西师范大学为例》,以及第四批广西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法律职业伦理学》,均已顺利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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