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务系列讲座】第一讲 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认定
发布日期:2019-11-15 | 阅读数:809
2019年11月13日上午,在我校雁山校区文三区模拟法庭,由桂林市阳朔县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林杰院长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题为“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认定”司法实务前沿报告。法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殷娜老师及2019级全体研究生一同参加了本次报告会。讲座由崔煜同学主持。
林杰院长首先以热议案件“江苏昆山反杀案”、“山东聊城于欢案”、“陈某案”三个案件引出了“正当防卫能否‘以暴制暴’”,“什么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正当防卫反击的‘必要限度’如何把握”,“防卫过当的后果是什么”等问题,并结合法条分析了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包括客观条件、主观条件、限度条件等。第二,林杰院长以“王长友过失致人死亡案”为例,分析了假想防卫在司法实践中的处理,认为裁判关键需看当事人在防卫过程中是否具有防卫意图,并分析防卫意识、防卫认识和防卫目的三者的含义与联系,强调防卫挑拨和相互斗殴不属于正当防卫;认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问题,应从一般正当防卫和特殊正当防卫两个方面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加以认定。第三,林杰院长结合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司法实践中防卫过当认定的考察因素和责任承担,对特殊正当防卫适用范围中的“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认定进行了具体分析和解释。
此次报告,林杰院长以真实案件为例,结合案情进行梳理,为我院研究生生动的讲述了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认定问题,帮助同学们理解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和故意犯罪三者的联系和差别,加深了同学们对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概念的认识和理解,令同学们受益匪浅。
(图:林思妍/文:刘雅然)
林杰院长授课
讲座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