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法学院2019级新生助理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9 | 阅读数:28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加强我院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学院决定选拔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学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担任2019级新生助理辅导员,充实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同时提升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现将选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人数:8

    二、选拔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党员优先;

(二)热爱学生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三)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和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处理好学业和助理辅导员工作的关系;

(四)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五)学业优秀,在学习阶段担任过班级或院级以上(含)主要学生干部,并获得过校级(含)以上表彰和奖励;

吃苦耐劳,勤勉工作,能够较好的协助辅导员完成相关的学生工作;

)选拔对象为我院2017级本科学生含转专业和国教分流至2017级学生

  三、选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2日(周17:00,雁山校区行政北楼162办公室,韩亚东老师处;

(二)笔试:6月13日(周(暂定),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6月14日(周(暂定),地点另行通知。

  四、选拔工作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需持以下材料报名:

1.《法学院助理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1);

2.《法学院助理辅导员选拔报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2);

3.相关获奖证书和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纸质版(1-3项)材料请于报名时间交到指定地点,电子版(1-2项)请于报名时间发到邮箱483267909@qq.com。

(二)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1.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2.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3.专业基础相关知识;具体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提问方式进行,由我院学生工作小组成员组成考核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等。具体地点将另行通知。

  1. 结果公示

    根据应聘者的笔试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人选并公示。

    附件:

    1.法学院助理辅导员报名表

    2.法学院助理辅导员选拔报名信息一览表

     

     

                                  法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969

附件1:法学院2019级新生助理辅导员报名表.doc附件2:法学院2019级新生助理辅导员选拔报名信息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