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文
发布日期:2018-11-26 | 阅读数:9150
1981年8月出生,汉族,湖南耒阳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
2003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2011年毕业于广西大学刑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15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15年7月起在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教,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
1.《交通肇事罪中共同犯罪肯定论――以故意教唆、帮助过失行为为视角》,载《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 年第1期。
2.《民族文化遗产的刑法法益研究》,载《贵州民族研究》CSSCI,2014 年第5 期。
3.《风险社会下教唆犯罪理论研究――兼论故意教唆过失行为的法律规制》,载《湖南社会科学》CSSCI,2014年第4期。
4.《论共同过失犯罪》,载《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2年第7 期。
5.参与2013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文化遗产的刑法保护研究》(项目编号:CLS(2013)C77)》。
6.主持2013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故意教唆过失行为研究》(项目编号:2013B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