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法学独秀实验班中期考核及补选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8-07-12 | 阅读数:1377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实验班(法学独秀实验班)于2018年6月底以来,经过由莫凌侠、付健、段海风、刘训智、张明祥、黄秋菊、韩亚东7人组成的考评委员会评定,该班28名同学考核合格。朱文芳、黄海青两位同学因个人意愿等原因,转回其进入独秀班之前的普通班学习。针对两名缺额,于2018年7月10日进行了补选面试,分别来自于2016级法学1班、2班的陶娟、黄雁冰同学经过面试入选。
附:补选办法说明
1.采取自愿报名、公开选拔的办法。选拔考核成绩计算方法:专业必修课程总体成绩(40%)+面试(20%)+书面个人介绍及人生设计(20%)+思想品行及纪律观念(10%)+能力、特长(10%)。
2.选拔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教师组成。
3.学生选拔条件:
(1)已修完大一至大二上学期阶段的全部法学专业必修课并有考试成绩,此类课程成绩平均在82分以上(精确到两位小数),专业课及公共必修课没有不及格科目;
(2)热爱法学和法律工作,对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理解、应用能力;
(3)有较好的道德、人文修养,团队意识、合作精神强;
(4)在校期间没有违纪行为和不良声誉;
(5)在社会活动、学生活动中工作成绩突出,或获得国家、省、校级竞赛奖励的优先;
(6)提交一篇能充分展示和深入分析个人基本情况、发展规划、行动方案的《个人介绍及人生设计》(至少1200字)。
本结果自即日起公示一周,如有问题、意见可向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咨询、反映。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