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办法律文化节,传承法・智・爱

发布日期:2012-04-11 | 阅读数:939

   “作为法科学生,为了在活动中举办对广大师生有意义的活动。我们推出微博普法维权活动,我们将重点开展三个方面的活动:微博普法 微博法律援助 微博维权活动……”在法学院第六届“金剑之光”法律文化节开幕仪式上,作为微博普法的承办班级,10级法学一班的班长张上飞正向在场师生介绍活动详情。

4月10日下午,法学院第六届“金剑之光”法律文化节开幕式在雁山校区学术报告厅顺利举行。法学院长周世中、党委书记何少禄、党委副书记韦敏、学院副院长肖富群、学院副院长丁军,校团委副书记周海琦、各兄弟学院分团委老师、嘉宾以及学生代表共两百多人参加了本次开幕式。

振奋人心的鼓点拉开了文化节的帷幕,大屏幕播出了上一届“金剑之光”活动的精彩视频。在回味和期待中,法学团委书记尹佳妮向现场来宾简要介绍本次文化节本次文化节历时一个月,围绕“独秀八十载,传承法爱”的主题“法”指法律――法律精神、法制理念“爱”指大爱――爱公益、爱社会“智”指智慧――学习专业、贡献社会的大智慧设置有八个子项目既延续了往届的传统,也有大胆创新的新尝试。

接着,各子项目承办单位依次进行了精彩介绍。本次文化节除了开幕式闭幕式外,有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锻炼同学们实践能力的模拟法庭结合时政热点,激发学习热情“看我法姿”法律文化知识竞赛培养学生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司法文书写作大赛点滴爱心,你我行动”为主题的公益活动创意设计大赛;关注校内外的“震惊中国八大法律事件”和“广西师范大学八大感动事件”评选;形式新颖的播撒阳光”微博普法维权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可参与率高,是学院师生的文化盛宴。

法学院“金剑之光”法律文化节已经开展了五届,“普法”和“维权”是每一届文化节的关键词。法学院自成立以来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并与桂林市司法局共建了桂林市法律援助工作站,老师和学生们活跃在校园、雁山镇、中心广场、社区,向普通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解答疑难问题。本次“金剑之光”法律文化节首次推出了“播撒阳光”微博普法维权行,“震惊中国八大法律事件”、“广西师范大学八大感动事件”评选活动,是法学院运用网络阵地向师生和群众传播法律知识,传承中华美德,关注社会热点的新尝试。

院党委书记何少禄指出,“金剑之光”法律文化节是法学院的特色品牌活动。一直以来,文化节以其涉及面广,参与度高,影响深远的优势成为法学院学子乃至整个师大学子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第二课堂。学院秉承厚德明法,博学成才的院训,积极培养应用型人才,将法律文化节办成展示法学院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建设的重要窗口,成为法学院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法律文明、关注社会公正的重要阵地。

校团委副书记周海琦在讲话中指出法学院“金剑之光”法律文化节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同学们的青春风采和文化素养。文化节的活动设置契合专业知识,有利于增强同学们的知识技能,而且形式新颖,与时代潮流接轨,具有很好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开幕式最后,由法学院院长周世中郑重宣布第六届“金剑之光”法律文化节正式开幕。

在缤纷的礼花中,法学院第六届“金剑之光”法律文化节开幕式圆满结束。据悉,文化节相关精彩活动,将在四月里陆续开展。

作者:苏明 滕艳宁 韦康宁 廖桂玲

                      振奋人心的开场表演

               分团委书记尹佳妮介绍“金剑之光”法律文化节

                       院党委书记何少禄致辞

                          校团委副书记周海琦讲话

                        周世中院长宣布文化节隆重开幕

                 参加开幕式的领导、嘉宾、老师和同学们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