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2009级实习动员大会

发布日期:2012-03-06 | 阅读数:991

“一年之计在于春”,随着三月春风吹动时间,法学院法学专业2009级法学、司法与法律实务的181名同学,迎来了大学四年里的另一种灿烂生活――专业实习。32日下午,法学院2009级实习动员大会在雁山校区4-304教室召开,法学院院长周世中、党委书记何少禄、副院长肖富群、副书记韦敏、法律系主任蒋人文及二十多位带队老师共同出席了大会。会议由2009级年级辅导员尹佳妮主持。

“实习,对我们意味着什么?”肖富群副院长以问题的方式引出了本次实习动员的宣言。他在讲话中说到,“实习是一件让人成长、让人兴奋的事情,但同时对于在校生来说,又可能存在畏难情绪。” 他希望同学们认清以下几点问题:第一,专业实习对我们来说,是功课,是专业学习,不能怠慢,不能疏忽;第二,这是一次不可复制的独特经历,即将学习到不一样的东西;第三,这是帮助我们把法学知识转变为司法能力的绝好时机,要培养法学工作者习惯性的思维方式;第四,实习可以提供角色转换平台,从书生转为人才,需要把握现代理念,经过实践能把我们转为法律人才。“有了生动有趣的实习课堂和交流心得,那时的你们,必将和现在的你大不一样!”

法律系主任蒋人文老师在实习工作的具体安排中提出,实习期间,同学们务必重视好每一件事情,要保持一个师大法学院学生的良好形象,热心工作,尽职尽责,遵守工作规则和岗位纪律。在为人处世中要学会做人,学会交流,做到“多做多看少评论”。在实习日记本、实习报告中、实习总结中,要注意积累、收集对自己有用的信息,抓住这次难得的走向社会的实在考验机会。

韦敏副书记在讲话中提醒同学们必须谨遵教师教诲,正视自身,工作上细心热心,生活上留心小心,并祝福同学们实习顺利,工作愉快。

最后,各实习点的带队老师与同学们纷纷召开小会议,相互交流,讲解实习工作细点。大家的脸上充满着对实习工作的期盼和兴奋。

据悉,本次2009级法学专业共181名同学,将于201235428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工作,人员以相对集中、分组安排的方式分别安排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桂林市各城区法院、检察院以及南宁市、柳州市、玉林市等各市区法院、检察院进行定点实习。

(法学院记者团  冯嘉诗/  陈 景/图)

学院领导班子参加实习动员大会

肖富群副院长致辞

法律系系主任蒋人文老师作实习的具体安排

院党委副书记韦敏给学生做实习动员 

2009级辅导员尹佳妮主持本次实习动员大会

实习动员大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