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启动法律硕士培养的双导师制
发布日期:2011-11-03 | 阅读数:966
这是一次别开生面的见面会,是我院进行双导师制的第一次尝试。所谓双导师制,即由一名法院或检察院工作的法官或检察官负责指导一名学生,作为其第一导师,由一名校内教师作为其第二导师。这种导师制度立足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同时又不放松理论知识的传授,在国内不少法学院系都采用了这种法硕培养机制。
本次见面会由法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李德进主持,法学院院长
这种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旨在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模式将会进一步提升我院法硕研究生的整体水平。
周世中院长在师生见面会上对导师和研究生提出要求
兼职导师代表杜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