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宏校长出席广西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兼职导师聘任仪式
发布日期:2011-04-03 | 阅读数:1180
2011年4月1日下午,广西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兼职导师聘任仪式在我校育才校区图书馆一楼报告厅举行。校长梁宏教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少昆,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孟耀军,我校研究生学院院长高金岭教授,法学院院长周世中教授,法学院党委书记黄海波等领导嘉宾,法律硕士专、兼职导师,201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出席了聘任仪式。聘任仪式由法学院党委书记黄海波主持。
研究生学院院长高金岭教授宣读了学校的关于法律硕士兼职导师的聘任文件,校长梁宏教授为兼职导师颁发了聘书。
法学院院长周世中教授在致辞中介绍了我校法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和法律硕士的培养情况,对近年来法院、检察院在法学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和支持表示感谢,对各位兼职导师今后的法硕培养工作寄予厚望。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少昆作为兼职导师代表在聘任仪式上作了发言,他对受聘为兼职法硕导师感到由衷的高兴,对学校的信任表示感谢,表示将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发挥特长,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合格的法硕人才。
校长梁宏教授在致辞中对19名来自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桂林市人民检察院的各位法律硕士兼职导师受聘我校表示热烈的欢迎,对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情况作了简要的介绍,希望加强双方的合作,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的落实,加强法硕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努力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人才。
聘任仪式结束后,校领导与兼职导师在图书馆门口合影留念。
法律硕士兼职导师聘任仪式
梁 宏校长在法硕兼职导师聘任仪式上致辞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廖少昆院长致辞
法学院周世中院长致辞
梁宏校长为法硕兼职导师颁发聘书
校、院领导与法硕兼职导师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