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首届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顺利答辩

发布日期:2011-01-25 | 阅读数:862

201012月,我院首届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顺利答辩。

我院于2007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获得第七批法律硕士培养单位招生权,成为广西第一所拥有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的高校,填补了广西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空白。我校从20083月招收第一批在职法律硕士,现已招收三批。

为保证法律硕士培养的质量,我院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要求,在导师配备、课程安排、论文指导等方面加强教育和管理。

我院在职法律硕士学员主要来自广西区、市、县的公、检、法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