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课堂内 走进仲裁委
发布日期:2011-01-03 | 阅读数:832
----记08级法学和应用法学《仲裁法学》课程见习
本学期的仲裁法学课程即将结束,为了让同学们尽快地把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相结合,更好地了解各种类型仲裁制度区别及其各自的操作流程,在学校教务处和学院的支持下,上月23、24日两天,08级法学和应用法学15名同学在胡辉老师带领下到桂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桂林仲裁委员会和临桂县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委员会开展课程见习活动。课程见习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现场参观、座谈交流和资料收集。
在桂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人张笑岩科长热情地给同学们介绍了该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和劳动争议的基本流程以及一些热点劳动法律问题。之后,张科长耐心地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并诚挚地欢迎同学们来长期实习。
在桂林仲裁委员会,负责接待同学们的是办公室的林兰主任和段副主任。在仲裁庭里,她们给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桂林仲裁委的成立和发展历程以及具体办案程序,两位主任还特别强调桂林仲裁委的裁决是一裁终局的特点。
在临桂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县经管站李站长和仲裁委周主任接待了师生一行。在座谈中同学们了解到,该委员会是广西首家成立的同类机构,承担着全区示范和全县土地纠纷调裁的重要作用。
实地见习活动结束后,同学们回到学校在班内进行了总结和讨论,老师对活动过程、收获与不足做出点评,并鼓励同学们从提高专业能力的角度认识和践行实习和见习等实践活动。
(法学院记者团 朱雁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