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师生组队赴北京、天津开展“游学”法律实践交流活动

发布日期:2010-11-26 | 阅读数:1046

为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发展,拓展视野,加强高校法学院之间的互动交流学习,树立我院特色法学专业法学教育品牌,经过我院蒋万庚老师的积极组织联系,1115-21日,我院师生一行16人在法律系主任蒋人文老师的带领下赴北京、天津高校、检察院和企业等单位,开展法学教育实践学习交流活动。

师生一行先后来到北京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南开大学等全国著名高校法学院座谈交流,学习他们优良的法学教育传统、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富有特色的学生实践法律活动。以上学院的相关领导对我院师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我们开展的“游学”交流活动予以赞赏,认为高校法学院之间应该加强相互联系,拓展学生的视野及思想境界,同时表示希望与我院进一步加强联系交流。座谈交流中主要对有关法学专业毕业实习及就业情况、学生法律实践活动的开展和法律硕士课程以及毕业环节设计进行讨论,蒋人文主任把我院的特色法学实践教学经验进行了介绍。

给大家印象较深的是北大法学院注重学生实践交流能力的特色诊断式教学、强调学生学习自主性和能动性的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以及学生自办的《北大法律人》刊物。交流之后,还旁听了著名法学家王锡锌教授的课程,真正领略了大师的讲课精彩表演。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司法法律援助部门及消费者协会的合作,长期组织学生值班和参与相关案件的处理,值得我们借鉴。南开大学法学院非常重视本科教育,他们的“求真”、“务实”、“平等”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师生一行领略了全国优秀示范基层人民检察院的风采,他们采取单位与学校联合的办公模式,对学生实习进行相对应的指导。

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人员给我们详尽介绍了公司的发展规模,把企业文化理念渗透到公司每条生产线。法务部门的田宝平律师把他多年从事企业法律顾问的经验传授给学生。

此次“游学”交流活动,使学生在开阔视野的同时心灵也得到升华,这是我院实践教学的新举措。

                                   法学院    朱雁飞  蒋万庚)

 

 

法学院师生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座谈交流

 

 

法学院师生在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学习交流

 

 

法学院师生在天津南开大学法学院学习交流

 

 

法学院师生在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