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之演义,寓教于乐

发布日期:2010-04-11 | 阅读数:1565

        201049,正是绿色遍野、万物向荣的春天,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法之演义团队联合法学院青春话剧社,一同在雁山区三合村中心校为小同学们奉献上了一台精彩的表演。

周围是郁郁青峰,天气大好,在小同学们的翘首企盼下,我们顺利到达了三合村,在早就搭建好的舞台上,青春话剧社为法之演义活动排演的第一场表演开始了。手语歌曲《浪花一朵朵》表达了对未来的美好希望;《家有儿女》是一个关于网络的好与坏的故事,告诉同学们该如何把握;新版的《扁鹊见蔡桓公》讲述了传销的坏处;悲剧《生命不可承受之轻》则把毒品的危害与缺乏自制力的坏处展现了出来。演员们演技精湛,肖妙的表演始终牵动着大家的情绪。

大学生们把排练了两个月的三个话剧搬上了舞台,简洁明了的话剧阐述了法的精神,小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马上就明白了话剧所要表达的意思。两个与小同学们互动问答法律常识的环节点缀其中,大家都积极踊跃的举手发言,场面一时极为热烈。

为了让法律走近农村小学生的生活,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法之演义团队把法律知识融入到有趣的话剧里,实在不失为一种新鲜有趣、寓教于乐的方式。 

                               (法学院记者团  罗凤临  陶冲  杨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