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美国教授眼中的国际法

发布日期:2009-12-29 | 阅读数:1639

20091225下午,育才校区文科综合楼405教室内座无虚席,尽管寒风呼啸,冻雨绵绵,但同学们对知识渴望的热情并不因此而减退。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美国波莫纳大学的国际法教授Norman Gregory Young为同学们讲授国际法与美国法律的融合及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方法等国际法问题。讲座由杨丽艳教授主持。

Young教授首先介绍了什么是国际法即国际法的定义,国际法的渊源,而后介绍了美国宪法如何修正国际法的问题。相对于大陆法系的中国,属于英美法系的美国通过立法、美国总统、司法审判制度和联邦法院条款等方法与国际法进行融合。在这其中Young教授还介绍了美国法律体系,包括美国联邦法院、州法院及美国总统的职能等等的问题。然后,Young教授为同学们介绍了国际商事争端的解决方法及反垄断法的一些问题。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杨格教授在作学术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