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组队赴广东开展实践性教学专题考察

发布日期:2009-11-19 | 阅读数:2371

为了拓展视野,加强法学院对外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联系交流,学习省外高校法学院教学改革经验,提高法学院学生实践能力,近日,法学院派出22名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在黄竹胜副院长带领下到广州有关的律师所、高校和企业进行学习交流。

    三天的学习交流活动行程安排充实,内容丰富。1114师生们在广东厚诚律师事务所学习交流,该所负责人介绍了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和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情况,探讨了成为一名优秀律师应具备的素质和条件,表达了为我院提供实践实习等方面的合作愿望,双方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厚诚律师事务所杨如旺主任与黄竹胜教授一同为“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揭牌。

1115午,考察组一行来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研究室王雪生主任介绍了中院的案件受理情况及法学专业学生在广东地区求职就业应注意的问题。下午在上海浦发银行广州市分行进行参观学习,并由该行基金经理为大家做有关理财方面的讲座。

1116考察组分别来到暨南大学和中山大学两所著名高校的法学院进行参观学习。两所大学法学院有关领导对前来学习的师生给予热情接待,双方就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法学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通过学习交流,学院师生对在高等教育新形势下如何改革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性环节教学,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同学们也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转变了学习和就业观念,明确了自身素质与社会需求的差距,找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吴汶珊)

 

法学院实践性教学考察组在广东厚诚律师事务所考察并签订合作协议

 

我院师生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交流

 

听取上海浦发银行广州分行讲座

 

我院师生与暨南大学法学院有关领导、老师进行交流

 

我院师生在中山大学法学院交流学习

 

我院师生在中山大学法学院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