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教学实践课堂之法硕模拟法庭

发布日期:2009-11-11 | 阅读数:2142

在注重传授法学知识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提高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法学院在研究生教学中注重新理念,在教学过程中引入教学实践课堂,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便是研究生实践教学改革的途径之一。

2009116上午,研究生实践课堂在文综楼拉开了帷幕。本次模拟法庭是由08级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的研究生策划完成。法学院领导和硕士生导师黄竹胜教授、陈宗波副教授、蒋人文副教授、曾跃林老师到场,08级全体在职的法律硕士学员亲临现场指导,09级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生认真地聆听师兄师姐们精彩表现。

模拟法庭在主持人对李新华受贿刑事案案情的简要介绍下开始了,扮演法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书记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同学各就各位。庭审过程上演了真正的刑事诉讼庭审现场,公诉人和辩护人围绕本案的辩论焦点李新华到底是利用职务之便还是利用影响力收受钱财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经过十分钟休庭后书记员宣布重新开庭,全体起立,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判决被告人李新华犯受贿罪。在场同学们专心地聆听,积极地思考。

陈宗波老师最后进行了总结,他首先对在职法硕学员表示感谢,强调法律实践的重要性,法学院将与桂林市检查院等单位合作,建立法律硕士培养基地,为社会输送法律实务人才。(韦嘉燕)

 

 

08法硕模拟法庭

 

 

08在职法硕学员、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郭检察长进行点评

 

 

08在职法硕学员、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梁主任进行点评

 

 

08在职法硕学员、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谢处长进行点评

 

 

陈宗波副院长进行总结

 

 

参加模拟法庭活动的08全日制法硕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