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师生深入灌阳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发布日期:2008-09-06 | 阅读数:1262
2008年7月17日至7月22日,由法学院蒋菲、李健桓两位老师指导、带队,广西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七名成员组成的跨年级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小组,在广西灌阳县县城及周边村屯进行了为期5天的社会调研及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的主题为“用我所学,服务社会”。活动中我们不仅针对课题内容发放调查问卷、进行实地采访,还在村镇居民中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点,向广大村镇居民宣传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队员深入基层与村民交流,热心帮助村民从事农活,加强了与村民的沟通与了解。
大学生走进社会,学以致用,以“法律人”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服务社会,为推动民主法制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