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法制宣传日 05应法“送法下乡”

发布日期:2007-12-05 | 阅读数:1114

    05级应用法学作为广西师范大学应用型实践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摇篮,在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一贯重视开展实践活动。为迎接12月4日全国第七个法制宣传日的到来,让更多的人真正知法、守法、用法,05级应用法学精心组织策划了赴桂林市灵川县海洋乡普法宣传与义务法律咨询活动。本次活动由胡辉老师和曾跃林老师带队,并得到了海洋乡政府的大力支持。
    12月2日上午,“12・4”普法宣传活动在海洋乡人流量比较大的街道举行。结合灵川县海洋乡的实际情况,我们有的放矢的针对当地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向他们宣传有关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婚姻法和人民调解条例等法律知识。由于当天天气很冷,刚开始时来站点咨询的人不多,但普法义务讲解组员的宣传热情依然没有受到影响。小组积极改变传统的普法模式,决定将部分组员分成几个法律服务小队,主动送法到每家每户,并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其他留守组员也为顶着冷风来站点进行咨询的群众热情解答。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让当地群众了解了更多的法律知识,并意识到知法守法并能用法的重要性,为海洋乡法制建设增砖添瓦。05级应用法学的学生扎实的法律素质和良好的法律服务意识也在本次普法活动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发放问卷并提供咨询

 

与镇司法所长合影留念